想請問大家,照理說一份專業的履歷表應該是不要把part time的工作列在上面,可是由於本人從高中畢業後,除了正常的上班上課之外,還陸續開立了幾家商店,
1.你們認為我要把這些經驗寫在履歷表上嗎?這樣我的工作項目總共就有6項耶,會不會太多,而且也都沒報稅(也就是說查不到,會不會被認為說謊)
2.要把當兵的工作經驗寫在履歷表上嗎?
我知道有人討論過這問題,但是因為我的正職工作經驗2-3年不怎麼有力,不是international的,也都是小公司,要不然就是沒管理職(唉,礙於學歷找不到像樣的機會),我實在很想把我的開店經驗及當兵經驗加在上面,因為這樣整整多了一倍還多(6-7年),但是又怕被committee覺得不專業,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