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我最近正在準備ibt中,預計2007年1月會去考。
但有一個有關「成績保留」的問題想請問大家。
因為我想申請的學校,需要有足夠的工作經驗。所以如果我...
2007年1月就考到了申請學校要求的ibt分數,
2008年工作,累積我的工作經驗,GMAT也在這段期間考起來。
2009年1月時,我的ibt成績保留日期就會到期了。
而一般學校的 deadline 是在一年的3、4月左右,最好是提早
申請。
因此...............
我如果要避免的我ibt成績保留日期到期。
而我的目標是放在2009年入學,那我其實可以在2008年下半年
左右,就把我的工作經驗證明、GMAT、ibt,先寄給我想申請的學校。
這樣即使是在2009年3月、4月學校的 deadline 到時,我的
ibt成績保留日期雖然已經到期了,但因為我早已經在ibt成績保留日期
未到期前,也就是2008年下半年時,就已經遞出我的申請資料,
這樣學校應該不會要我重考一次ibt了吧?
以上問題,好像被我寫的有點複雜,希望各位大大看得懂我的意思。
萬一坡錯版,請版大再幫我轉版,感謝、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