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準備推薦函的時候,
常常看到學校聲明不prefer co-worker的推薦函.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其他合作的部門,
但職等差不多的同事是不是也算co-worker??
我的第三封推薦函是由業務部的合作同事寫的,
內容大致上是focus在專案管理能力及良好的客戶服務態度.
當初也有想過找業務部的副總寫,
但總覺得那位副總其實並不熟悉我.
所以找了合作了好幾個案子的業務.
請問有沒有人曾遇到這種的狀況??
是否造成學校的疑慮??
謝謝.
PS.我的Title是Project Manager (RD部門)
同事的Title是Section Manager (業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