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人該如何報稅(這是小弟受邀撰文的原稿,原刊登在本期今周刊,請大家勿做商業性轉載,並祝大家報稅順利)
六月份是畢業的季節,許多畢業生踏出校門,展開人生的新頁。但在稅法上,剛踏出校門的畢業生,也得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從此以後脫離父母的「保護」,得獨立申報所得稅。
所得稅法規定,年滿二十歲,只要是不在校就學,就該獨立申報、繳納所得稅。換句話說,即使離開學校後仍然與父母親兄弟姐妹住一塊,還是得學學該如何報稅。就以今年九十四年度為例,依稅法規定,必須報繳九十三年度的所得稅,所以去年六月踏出校門的青年學子,只要相關所得超過最低應繳所得,都得依法獨立申報。
對報稅的「新鮮人」來說,人生中的第一次報稅其實並不困難,由於所得有限,資料也容易掌握,適用稅率了不起只有六%左右。新鮮人只要負責將所有的所得資料與扣繳憑單收集起來,這些資料直接向公司的財務或會計部門索取即可。
或許這些初出校門的青年學子會說,到底什麼人該繳稅,什麼所得要繳?我國所得稅法是採取「屬地主義」,也就是說只要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發生的所得,都得依法報繳所得稅。這等於隱含著另一層意義─若是在中華民國境外所領取的薪資所得,就不必繳納所得稅了。
同樣的,也正因為我國稅法採取屬地主義,因此只要納稅義務人居住在台灣的時間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也就是住在國外的時間超過半年,那麼所賺得的報酬都不必報繳所得稅。
舉例來說,張三和李四都在台灣唸大學,他倆都是九十二年六月畢業。畢業後張三留在台灣工作,李四則是到香港上班。由於兩人第一年的所得總額都未達課稅標準,因此畢業後第一年都沒有申報。
以九十二年度最低課稅所得標準來說,若是單身一人沒有配偶,那麼只要所得不超過十一萬八千元,就連申報手續都免了,要是所得來源是以薪資所得為主,還可以再扣七萬五千元的特別扣除額,所以只要第一年所得不超過二十萬元(包含薪資所得),大概都免報所得稅。
但九十三年度則不同,兩人的所得都超過課稅標準(若以每月三萬元計算),當然都得依法申報所得稅。對張三來說,當然是要主動收集所得扣繳憑單,並且詳實填報申報資料。但對李四來說,由於這一年來有大半時間都待在香港,因此即便他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也不必報繳。(李四在香港也必須繳納當地的所得稅,但相關細節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在了解誰該報稅、誰不該報稅之後,對新鮮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如何申報,以及申報的管道。為了服務更多的納稅人,簡化報稅稽徵程序,財政部提供三種報稅方式,分別是最傳統的手工填寫表格,二維條碼申報,以及這兩年成長最快速的網路申報搭配信用卡繳稅。對新新人類來說,使用網路與信用卡可說是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相信這樣的報繳所得稅的方式,最容易被接受。
納稅人大概在每年的四月底前後,在各大入口網站以及財政部國稅局網站,都可以直接下載當年度的報稅軟體,這套報稅軟體主要是為了協助納稅人彙整報稅資料,並且進行試算,以及最後的繳納所得稅款程序。彙整所得稅資料可說是整個網路報繳稅過程中最麻煩的一環,但只要準備好身份證及印章,親自前往國稅局各地稽徵所索取即可。納稅人再將所得資料逐筆輸入報稅軟體,即可算出最低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