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阮耀毅溫哥華報導】移民部宣布專為留學生及持臨時工作簽證人士規畫的「加拿大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移民,將從9月17日起正式接受申請,並放寬離境一年內符合資格人士在境外申請。
備受矚目的「加拿大經驗」類別移民施行細則5日正式定案,並由移民部長范茵麗(DianeFinley)正式對外公布,9月17日起符合資格人士可備妥申請表格向移民局提出申請。
范茵麗強調,由於「加拿大經驗」移民類別正式實施,讓加拿大更有競爭力去吸引及留住本國就業市場急需的各項專業人士。她說這項新措施是加拿大移民系統現代化的改革項目之一,不僅增強加拿大的國際競爭力,也有助於移民平均分散到全國各地中小型城鎮。
昨日定案的最終施行細則與法案公布之初最大差異在於增列離境不滿1年,符合資格的國際學生及持臨時工作簽證者也可在境外提出申請。根據原規定,申請人必須在臨時居留權有效期限內在境內提出申請。
但移民部最後在徵詢各方意見後,從善如流,將申請資格放寬為離境一年內,以免有遺珠之憾。
加拿大經驗移民類別的適用對象,是擁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國際學生,以及境內持臨時工作簽證的人士。
國際學生申請條件包括:在加完成兩年以上專上教育,取得文憑或學位,申請移民前24個月裡擁有連續12個月以上的加拿大工作經驗,所從事職業類別須為「國家職業分類」(NOC)所列出的0、A 或B類,語言測試達中等以上水平。
對持有臨時工作簽證的申請人而言,學歷並無具體要求,只要在申請前36個月內,擁有2個月工作經驗,語言測試達到基礎水平,申請人必須是合法進入加拿大,並合法在加拿大工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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