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要求必需提供完整財力證明 (official bank statement & Financial certificate) 才能process I-20. 可是像我這種窮苦人家, 是準備全額貸款的, 沒拿到I-20, 不可能跟銀行貸款, 沒貸款之前, 沒有足夠資金開立證明啊...
問了很多人給我的回答都是一樣的, 就是先借錢開立財力證明再還就好了. 問題是假如根本不曉得跟誰借錢又怎麼辦呢? (我的親朋好友也都是窮苦人家, 嘿, 真怪了...

我更想不通的是, 假如我在申請I-20的時候能夠提供足夠的財力證明, 那我還跟銀行貸什麼款啊...?? 實在搞不懂哩... seems to me a paradox... 誰能幫忙解惑一下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