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託局留學貸款的介紹
是目前各行庫留學貸款利率最低的
一、業務介紹:
(一)對象及用途:凡本國國民為其本人或有還款財源者,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出國留學攻讀博士、碩士之需要,得申請本貸款。借款人為留學生本人者,應徵提有還款財源之在台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人為連帶債務人,該連帶債務人之信用評等應達六十分以上。
(二)金額:最高三百萬元。其中攻讀博士者最高三百萬元,攻讀碩士者最高二百萬元。
(三)期限:攻讀博士者最長十年,得酌訂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五年;攻讀碩士者最長八年,得酌訂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三年。
(四)保證人:
(1) 借款人為留學生本人者:借款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下,且其連帶債務人非 其配偶者,得免徵提連帶保證人;借款金額超過一百萬元者或借款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下,且其連帶債務人為其配偶者,由借款人覓具本局認可之連帶保證人至少一人。但其連帶債務人為軍人(校級軍官以上)或公教人員(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之被保險人),而非其配偶者,借款金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得免徵提連帶保證人。
(2) 借款人非留學生本人者:借款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下,且借款人非留學生配偶者,由借款人覓具本局認可之連帶保證人至少一人;借款金額超過一百萬元者或借款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下,且借款人為留學生配偶者,由借款人覓具本局認可之連帶保證人至少二人。
(3) 已提供足額擔保者,得免徵提連帶保證人。
二、辦理方式:
填具本局留學貸款申請書並檢附如下所示應提供之資料。
有提供擔保品者,擔保品需設定第一順位質權或抵押權予本局。
三、應檢具之資料文件:
(一)借款人、連帶債務人、連帶保證人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各乙份,及最近年度扣繳憑單或最近月份薪資單等收入證明。
(二)留學生身分證影本及提供留學者國外大學院校入學許可證或在學證明書、註冊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留學等相關文件,該等文件必要時應由政府立案之翻譯社譯為中文。出國留學之大學院校須在教育部編列之國外大專院校參考名冊內。及學雜費、生活費等相關資料。
(三)可提供作為擔保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各乙份。
每人收票據查詢費用100元。
四、其他:
(一)本項貸款,借款人應於本局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供撥款及動用款項,在核貸額度內憑入學許可證或在學相關證明文件,一次或分次撥款,不得循環動用。
(二)本項貸款應在本局結匯,除契約規定之國內費用外,由授信部門在結匯當天將動撥借款劃入借款人之活期性存款帳戶,直接在本局營業單位結購外匯。
(三)借款人為留學生本人者,在簽約時,即應約定授權國內之連帶債務人或直系親屬或配偶代為辦理本貸款相關事宜。
(四)若政府對留學貸款有政策性之措施者,從其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