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級垂耳兔 » 2006-09-30 22:13
利益當頭,你要公平還是自私?
假設有人出100塊錢,給你和另外一個不認識的人去分,只要你們兩人都同意怎麼分這筆錢,就可以把錢拿走。但是,你們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定。兩個人必須分別待在不同的房間,不能交談或溝通。一開始,先擲銅板決定誰有權提議如何分錢,假定你取得了建議權,你只會有一次提議的機會,而另外一個人也只有一次機會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對方和你一樣,很清楚遊戲規則和現金總額,如果他同意你的提議,你們就可以分掉這筆錢;如果他不同意,你們兩個人就一文錢都拿不到。無論結果如何,遊戲都到此結束,不會再重來一遍。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怎麼辦呢?
許多人的直覺是,應該提議均分這100塊錢,因為這種分法最「公平」,因此也比較可能被對方接受。但是,有些人膽子比較大,他們認為或許提議對方少拿一點,還是行得通。
在向對方提出建議之前,你應該先自問,如果換作是你,你會怎麼決定?你只能同意、或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價碼。如果對方提議分給你10%,你願意只拿10塊錢,而讓對方大搖大擺的拿走90塊錢嗎?還是你寧可什麼都拿不到?假如對方只願意分給你1%呢?有1塊錢可拿,是不是總比一無所有好?謹記,遊戲規則嚴禁討價還價,提議者只有一次提議的機會,回答者也只能回答好或不好,不是接受提議,就是放棄獎金。
那麼,你會建議怎麼分這筆錢?
有2/3的人提議分給對方的比例都在40~50%之間,相信你聽了這實驗結果,大概也不感訝異。100個人裡面,只有4個人提議分給對方不到20%的獎金。這樣的建議非常冒險,因為對方很可能會拒絕。事實上,超過半數的人都拒絕接受低於20%的價碼。但是,問題是:為什麼有人會因為價碼「太低」而一口回絕呢?回答者只有兩個選擇:接受提議,或一分錢都拿不到。對自私的人而言,不管對方提議怎麼分錢都一律同意,是唯一合理的選擇。即使只拿到一塊錢,都聊勝於無。而自私的提議者如果確定對方也自私的話,就會提出極低的分錢比例,自己拿走絕大多數的現金。博弈理論(Game theory)的邏輯就是如此,假定每個人都自私而理性的話,提議者會想辦法出最低的價,而回答者也會接受提議。只可惜,大多數人卻不是依照這樣的邏輯來玩。
以上所描述的情境叫作「最後通牒遊戲」(Ultimatum Game),屬於實驗經濟學的研究範疇,是近來快速發展的新領域。大多數的經濟學理論討論的都是大規模的經濟現象,例如股市波動或國民生產毛額。然而經濟學家對於許多現實生活中的互動也愈來愈感興趣,例如職場、家庭和孩童間的分工合作、互助。他們希望了解,缺乏明確契約和法令制度規範時,交易如何能順利達成?
長久以來,理論經濟學家都假設有一種理性的「經濟人」(Home economicus),完全站在自私的角度,不斷追求有利於己的最大報酬。但是從最後通牒遊戲和類似的實驗中,我們發現在真實生活中,人類其實是經濟人和「情感人」(Home emoticus)的混合體,受冰冷的邏輯和私心宰制之餘,也同樣深受情感左右。他們在情感和行為上不會只為了個體或物種基因的延續,而追求眼前最大利益。究竟達爾文式的演化過程中,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生物?了解箇中的緣由,是一個有趣的挑戰。
德國柏林洪堡大學的古思,大約在20年前設計了最後通牒遊戲。後來,許多學者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金額做了很多實驗。結果清楚顯示:參與者的行為並不會因為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或計算能力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而且令人驚訝的是,獎金多寡對結果也沒多大影響。例如,在印尼所做的實驗中,參與者可以分享的金額是他們平均月收入的三倍,但當他們覺得對方提議給的錢實在太少時,仍忿忿不平地拒絕了。不過,實驗對象的背景差異其實不大,因為大多數的研究都在比較開發的國家中進行,如西方國家、中國和日本,而且挑選的研究對象往往是大學生。
最近,學者雄心勃勃地在橫跨四大洲的15個小型社會中,做了跨文化的研究。結果顯示,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在最後通牒遊戲中的表現果然有明顯差異。在亞馬遜的馬奇圭噶部落,實驗對象提議分給對方的錢平均只有26%,遠低於西方文明社會的45%。相反的,巴布亞新幾內亞阿烏部落的居民則願意拿出一半以上的獎金給對方。某些部落中,送禮是很重要的文化傳統,而且接受了別人的饋贈之後,相對的也必須感恩圖報。阿烏人就是如此,他們對太過慷慨或太過吝嗇的饋贈,通常都會拒絕。儘管有文化差異,實驗結果仍然和理性分析所預測的自私行為相去甚遠。世界各地的人,大多很看重公平待遇,而不是只一味自私的追求最大利益。
日常生活中許多情況都牽涉到自私與公平之間的取捨,例如,同事邀你合作進行研究計畫,如果你預期投入的時間和精力能得到公平的回報,或是這位同事過去曾經幫過你的忙,那麼你會很樂於和他合作。然而,純粹的最後通牒遊戲中,有幾個現實生活中不會出現的人為限制——不能討價還價,參加遊戲的兩個人互不相識,而且如果第一次分錢的提議沒能達成共識,就沒有獎金可拿,沒有重來一遍的機會。但是,這樣的限制不是缺點,反而能讓我們在明確的條件下,研究人類的行為,找出主宰人類決策機制的基本原則。這好比物理學家在真空中碰撞粒子,以研究粒子特性一樣。
感情用事
經濟學家針對最後通牒遊戲的各種不同版本,做了許多實驗,希望了解情感因素如何左右人類的行為。例如,假如遊戲的規則改變,不是藉著擲銅板決定誰有權提議怎麼分錢,而是舉行一次測驗,誰的成績好,就取得建議權,那麼贏家的出價通常會低一點,而輸家也比較可能接受較低的價碼,不平等的待遇也有了合理的立足點;假如改成由電腦決定出價多少,似乎回答者也比較願意拿較少的錢;假如幾個人必須經過競爭,脫穎而出的人才有機會接受一位提議者出價,那麼通常只要出很低的價碼就行了。
各種不同的實驗都指向一個結論:在一對一的情況下,我們不會純粹只從自己的角度考慮事情,而會將對方的情況也納入考慮。我們不只看重自己獲得的報酬,也會比較對手所得到的,要求公平待遇。
為什麼我們這麼重視公平呢?甚至只因為對手的所得是我們的四倍,就寧可放棄大筆獎金的20%呢?答案眾說紛紜。有些研究博弈理論的學者認為,部分實驗對象不明白他們只有一次機會應答,因此當拒絕對方開出的價碼時,還以為這只是討價還價過程的第一次過招而已。我們的老祖宗一定曾經不斷為了取得較多的資源而討價還價。但是,要明白最後通牒遊戲只有一次互動的機會,真有那麼困難嗎?多項其他遊戲結果顯示,參與者對「只有一次回答機會」和「能反覆討價還價」的差別,其實很清楚。